麦琪的图书馆

我不知道两个人该如何相爱

【凯尼+利威尔】无题(随笔,未校正)

1.

他赶到的时候库契尔已经死了。死了没多久,身体虽然全冷了但还没变干硬,也没有太强的异味。倒是樟脑球的味道无处不在。

他找了一圈,差点以为那个小孩子不在,但最后他在离床最远的那个墙角看到了他。他穿着他妈妈的上衣,身子瘦得让人胆战心惊,眼神和脸都是库契尔的翻版。

一个小孩子在地下街很难活下去。他咬了咬烟嘴,决定给予孩子自己作为舅舅的最后的仁慈。但就在他拿枪对准孩子的时候,孩子站了起来,将手里那把卷了忍的菜刀对准了他。

“我还想活下去。”

孩子说。

黑发黑眼,身体纤瘦,坚硬得扎人的求生欲。这是阿克曼的血脉。血缘很可怕,他算是感受到了。

“那成。”他把枪收回腰间。男孩仍旧紧攥着手里的刀,狐疑地盯着他。他以超越自己想想的耐心蹲下身,轻轻握住了男孩几乎只有皮包骨头的手腕。

“你这样是杀不了人的。以后我教你。你叫什么?”

“利威尔。”

“姓呢?”

“没有。”

“那就阿克曼。”他觉得自己现在的表现简直可以被称为一个好人了,这让他浑身起鸡皮疙瘩。“走吧。你会活下去的。”

男孩又盯了他一会儿。他开始感到不耐烦。这很好,这不耐烦让他不再那么像个好人。

“再给你三秒钟决定。如果你不走,我就把你丢在这里饿死。三——”

男孩飞快地放下了刀。“我跟你走。”

2.

“再五十圈。”他说。

利威尔狼狈地从地上爬起来去跑步。他快过肩的黑发和身上的衬衫都灰突突的,身上全是细小的刀口,有的在流血。他点了根烟看着男孩面无表情地一圈接一圈,一圈接一圈,脸色发白但速度一点没慢。男孩有着阿克曼族人特有的体能,以及不知道从谁那里遗传过来的咬死了不低头的坚韧。这性子很特别——他不觉得那个把女人肚子搞大后就无影无踪的嫖客会有这种特质,而库契尔其实也没有。但无论如何,这种性格还算是令他满意:如果这孩子跟自己撒娇耍赖,他不保证自己能忍着不直接一枪毙了他。

有顽强生存的自觉的孩子是好孩子。

他回屋子里看了篇新任务目标相关的剪报,再出来的时候利威尔已经跑完了,正扶着墙壁干呕。他过去拍了拍利威尔,“干的不错。给你十分钟休息,一会儿我带你吃饭去。”

小男孩还不知道被他带去吃饭是多大的殊荣,只是简单地点了点头,艰难地平复着凌乱的呼吸。

今天比较特别。利威尔表现特别好,他心情也特别好,他们还有足够的钱。

当然,最重要的是他在地面上有事情要办。

 

在他们兜兜转转地走到地上的入口处时利威尔才反应过来。小孩子难得地有了点小孩子的样子,瞪大了眼睛拽了下他的衣角。一看他的眼神又立刻识趣地把手收了回来。“我们要去地上?”

“是啊。”他不耐烦地回答,“自己能看懂的事情就别乱问。”

利威尔闭了嘴。他发现,虽然小孩子努力保持着一贯的死人脸,但眼睛亮晶晶的——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小孩子一开心眼睛都这样——还昂起了头挺直了腰,时不时地伸手努力把过大的马甲抻直抚平。

真当自己是绅士了还。他想翻白眼嘲笑一下去个酒馆还盛装打扮的小朋友,但突然又不大忍心打击这份积极性。他最终什么都没说,但心里有点不爽——打自开始养孩子,他就觉得自己真是温柔过头了。

幸好他当好人当不到底。

3.

他在酒馆的包间里解决了目标。从目标的喉咙里喷出了很多血,有几滴溅到了利威尔的牛肉饭里。

小孩子似乎在进门之后就明白了什么,所以他什么也没说,只是默默地把带血的那几粒米跟拣出去扔了继续吃。毕竟在地下街,这么多大块的、加了香料调味的牛肉实在是太难吃到了。

4.

     那次去地上的经历似乎给利威尔带来了很大的震撼。小男孩变得非常注意打扮——有一次他因为任务去地上待了两个月,回来后发现利威尔给自己捞了身新衣服,外带一个茶壶,两个茶杯和一箱子红茶茶叶。

     他没过问他是怎么搞到这些的,就像利威尔从不过问他身上的伤和血迹。

     利威尔很爱惜那套茶具。镀金花纹,象牙色陶瓷,上面还有不知用什么工艺镀上去的一行认不出来的异国文字。每次喝完茶他都会仔细地用布把里面的水渍全擦干净。十二岁的男孩身高令人堪忧,做事的效率倒是高的出人意料——他几次想找茬让利威尔恢复寄人篱下被人压榨的自觉,但无论他怎么加大训练量、将洗衣服做饭之类的杂物全丢给利威尔做,利威尔还是能找到时间喝茶。

     孩子喝茶时非常庄重,衣饰整洁,长发束起,正襟危坐,倒真有几分上流社会的味道。那姿态让他不可避免地想起库契尔。她在之前就是这个样子的。

但有一天,利威尔自己的那个杯子摔碎了。在男孩拿起杯子的瞬间,杯子的把手残忍地掉了下来。他没说话,就在旁边看着利威尔仔细地将杯子的残片捡起来,用布包起来收好,自己转头拿接水的大杯子又倒了杯茶,一整天都闷闷不乐。体能训练时自己多跑了十圈。

结局是他看着跑到吐了的小孩子忍不住哈哈大笑。之后利威尔喝茶时再也不拿杯柄了,改为直接用手掌罩着杯口喝。

他觉得这姿势意外地很有流氓的帅气感。学小孩子的姿势有点可笑,所以他只是晚上在自己的房间里偷偷试了一下。这姿势挺别扭,水老会沾到虎口,所以他放弃了。

他也放弃了去想小男孩是试了多少次做了多少种设计才做到用这个姿势流畅地喝水的。

5.

十四岁的利威尔比同龄人矮了快一头。虽然吃的不算差,身体素质也越来越强,但身材仍旧极其细瘦,看起来几乎有点弱不禁风的味道。加上他死活不肯剪头发——库契尔曾经说过他头发好看——他看起来几乎像个姑娘。

他看得出利威尔对此有点郁闷。但他觉得这挺好的。矮小瘦弱的人即便眼神阴戾也让人很难会想到去警惕,这对杀手来说是难得的优势。

他觉得是时候带利威尔出去接任务了。利威尔已经掌握了刀和枪的用法,近身战和战术安排也学了个八九不离十,跟他打都能不落下风。但他缺少实践,缺少真的一刀割开别人的喉咙的勇气。

那天利威尔去黑市买面包。他给掮客发了封信,说这回的任务由自己的徒弟动手。当然,钱还是给他。他打算等利威尔回来就把这封信寄出去,但直到午饭时间过去一个多小时,利威尔仍旧没有回来。

他去卖面包的黑市逛了一圈。那里一如既往地嘈杂和难闻,他找到面包店的老板,踩着这个胖子的手将手枪戳进他的喉咙。老板连声求饶,说那个孩子被人贩子带走了,人贩子是上面的人,借自己一百个胆子自己也不敢拦。

上面的人。他想起那些时不时就会去库契尔的小屋的男人,他们都那个德性,偏爱黑发黑眼,纤瘦精致的东洋人。为了迎合他们,地下街很多妓女都会花一大笔钱买黑色的假发套。但她们还是没有黑眼睛,而黑眼睛的姑娘一晚比蓝眼睛的价钱要高出一倍。

他把枪抽出来使劲地擦,没再为难那个已经吓得尿了裤子的老板。他知道自己一定能找到那个孩子,这在他所接触过的任务中难度系数即便不是最低的也是最低的之一——但那个孩子能不能挺过这一关只能听天由命。

他相信自己带出来的人不会是待宰羔羊。

他是利威尔,他会有与库契尔不同的命运。

6.

他赶到人贩子那个据点的时候利威尔刚好推门出来。屋子里血腥味极浓,不习惯这味道的人闻了会吐——幸好他很习惯。

他拍了拍利威尔的肩。男孩没说什么,只是点了点头,但手在以肉眼可见的频率颤抖着。他刚想带利威尔走,忽然听到屋里一声呻吟。他皱了皱眉,走进屋子里看了一眼,发现有个男人正在墙角哀嚎。这让他注意到其实这屋子里的人都只是受了重伤,他们都没死。

“为什么不把事情做干净点。”

他正在发怒。虽然语气里并没有表现出来,然而他知道利威尔能明白这点。

“没必要。”利威尔回答。

“我教你这些东西不是为了让你强身健体。你得杀人。”

“我不杀他们也能生存下去。”

你看你看,人就不能当好人,我这辈子就对他这么一个人有这个耐心,手把手教他如何在这个残酷的世界里生存,他还不领情。

“你决定放他们一马了,那以后他们要找你麻烦的话,你自己处理。”

“嗯。”

“警惕性太差了。下午的训练再加一个小时。”

“嗯。”

他们慢慢地往回走着。他侧头看着走在身边的外甥,男孩的身高离他的肩膀都还差一大截,但已经能做到几刀就废了人的行动力而又不把对方杀死。从这个角度来说自己的培养成果还是蛮令人满意的。

但他还是个失败者。他本想培养一个优秀的杀手,但利威尔不是杀手。永远不会是。

他厌恶这种慈悲。但这是这孩子的选择,他会尊重。

7.

那天晚上他帮利威尔把头发剪了。利威尔没反对,甚至应该说很乐意。快到腰的长发直接被剪到了耳廓中部的位置,留下半个后脑勺都是短短的青茬。这让男孩显得精神了不少,也英气了不少。

那天晚上夜里一点的时候,他发现利威尔站在他的床边。他睡眠一向浅,虽然男孩已经将脚步放得极轻,但他还是在他进门的一瞬间就醒了。他在等待接下来的动作,但他也能感觉到其实利威尔也不大知道自己能做什么。

最后男孩说了句不明所以的谢谢然后就退出了房间。

那天晚上他没大睡着。很多东西从他的脑子里滑了过去——小时候和库契尔一起玩,他们会假扮公主和骑士。逃到地下街后他们蹿进一个酒馆里,虽然最终躲过了追兵但又被老板打了个半死。妹妹先是当洗衣工,再之后是开餐馆,餐馆破产后终于开始陪酒,接客。他在跟利威尔差不多大的年纪杀了第一个人——那是个贵族商人,因为跟宪兵团的上层闹翻而被全城通缉,悬赏的海报贴到了地下街。他在那个商人和妓女睡觉的时候把他的喉咙割了,抱着他的头去宪兵团换到了人生中第一笔赏金。然后他又记起和库契尔的争吵,他们的决裂,几年未见后又发现她的怀里多了个嗷嗷待哺的婴儿。那是他第一次看见利威尔——他就跟所有的婴儿一样柔软得让人讨厌。

还好他现在足够坚硬,坚硬得可以活下去。

8.

房间里的茶杯消失了。茶叶上周刚喝完,利威尔还没来得及再去买。地面还是干净得发亮,他想了想还是没舍得弄脏。

利威尔没问自己的茶杯去哪儿了。

上午利威尔完成了立体机动装置的训练。长年的体能训练加上天生的柔韧性与平衡感让他迅速驾驭了这个用于与“巨人”战斗的装备。年轻人在这片街道的屋顶上跳跃,奔跑,在跨过房屋间隙时直接在空中完成转身。

他站在地下街的水泥街道上看着男孩子在低空中疾速前进,优雅但又狠戾,让人想起在地面上能看到的那种凶猛的飞禽。他很早就会用这套东西了——虽然不是用来对付巨人而是对付人——但男孩无疑用的更加漂亮一些。他承认。他毕竟是老了。

他不知道一个十四岁的孩子是否真的能在这个环境里平安无事地生活下去。毕竟孩子只是孩子,空有一身本领却还是杀个人都不敢的一派天真。有那么多自诩强大的人其实也不过是阴沟老鼠苟且偷生,连他自己都不敢说自己能真的随心所欲。

他希望这个孩子能够过上每天喝红茶的生活。但无论利威尔是否真的过上那种生活,这都与他凯尼·阿克曼毫无瓜葛。

9.

中午他带着利威尔在地下街最好的一家小酒馆吃了饭。大块的、加了香料调味的牛肉和没有异味的面包,加了奶酪的浓汤。还有红茶。

他说自己去结账,让利威尔在这里等着。利威尔点点头,一如既往的没有表情。

在此之后他再也没踏入过那家酒馆。

10.

他开始听说各种传闻。A区的地下龙头。鸡飞狗跳的三个年轻人。地下街治安最好的区域。侠盗,劫富济贫,恶霸,让人闻风丧胆,全都围绕着利威尔这个名字。

他甚至听一个黑市卖家说“利威尔”身高两米,凶神恶煞,力大无穷,堪称地下邪神。他想了想利威尔长到两米的样子,吓得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11.

后来关于利威尔的传闻突然消失了。他猜那个孩子是死了。他对他的记忆仍然停留于‘孩子’,没长胡子,眼瞳狭长,苍白纤瘦得让人胆战心惊,安静。他直到最后都还记得那个孩子在酒馆时看他的眼神。男孩藏得不错,但他还是能看出信任与依赖。

但在地下街,信任与依赖比死亡都危险。

恢复一个人的生活并不困难。他把衣服丢去洗衣房或偶尔自己洗,唯一的遗憾是地面重新开始乱七八糟。

他也开始喝红茶了。

12.

他接到任务去杀一个宪兵团的高管。他替王室处理过宪兵团的人,也替宪兵团处理过没用了的贵族,也替王室和宪兵团处理过他们的敌人。他的幸运就在于他不必站在任何一边。

他在那个人的桌子上看到了调查兵团的资料。他一向对目标的私人物品兴趣缺缺,但命运让他翻开了这叠白纸,然后他在分队长资料里看到利威尔·阿克曼。二十二岁,非训练兵团出身,晋升速度极快,只参加过两次出征,巨人讨伐数就破了两位数。

他看起来比没原来那么瘦,也没那么苍白,但棱角更加分明和坚硬,青少年时期有点雌雄莫辩的气质消失得无影无踪,看起来还真挺像个军人。

这是他最杰出的作品,他一手带出来的阿克曼家的战士。他裂开嘴,时隔多年第一次露出笑容。

13.

他在中央宪兵团的申请书上签了字。

现在他们都活在了可以沐浴到阳光的地方。他咬了咬烟嘴,在库契尔的坟墓前洒下一点烟灰。当然这个‘坟墓’里并没有库契尔的尸体——由溶洞和红砖拼成的地下街没有真正意义上可以埋葬尸体的地方,所以这里只是立了个石碑,上面刻了姓名和生卒年月。

妹妹可以好好安息,她的孩子即便会不得好死,也是会死在见过蓝天、阳光、清风和林荫之后。

他无比期待与那个孩子重逢的那一天。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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