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琪的图书馆

我不知道两个人该如何相爱

【艾利】无名街0&1

                                无名街

·灵感源于电影《诺丁山》

·二线演员艾伦x书店老板利威尔


无名街是这么一条街道:他繁华,精致,舒适;有富有巴黎左岸气质的咖啡厅、充斥着油墨气味的书店,从时装店的橱窗里可以看到街上有黑亮的汽车神气活现地开过去。而他也吵闹,庸俗,肮脏;出了书店的门,再往前走个几百米,你就能看到木板上扑棱着尾巴垂死挣扎的鱼、地上腐烂的菜叶,穿着灰色麻布长裙与拖鞋的肥壮女人与用手掌托着一团生菜的菜贩子尖声讨价还价。一到周末——天气晴朗宜人的时候尤其——这里便成了商贩们的狂欢地;古董店老板将赝品(绝大多数是盘子、陶碗,或其他小玩意儿)和少部分真品(陶罐)摆到门口的摊子上呼吸新鲜空气,留着中国式的仙人胡(上唇上方有两绺垂到胸口的、细长的白胡子,下巴上再加一绺)的老头坐在长板凳上给游客或闲极无聊的年轻人画碳粉像;而当你在喧闹中转身,你的视线便能越过将腰弓成直角的老太太,看到将发了泡的头发染成粉红色的年轻女郎。

这是个好地方。我第一次来的时候并没有感觉出来,但现在我的确这么觉得了。我无意在此日复一日地消磨时光,但当旅途结束,我可以回无名街。它是我心心念念的流浪的最后终点。

我会回去找利威尔。

 

1.

第一次来无名街时我就找上了利威尔的书店。那是一次偶然,我只是觉得漆成草绿色的墙壁看着顺眼。那种欣欣向荣的快乐的颜色让我误以为这是一家甜品店或者咖啡厅,但推门进去后才发现里面是三排木质书架,每一层上都挤着庄严肃穆的旧版精装文学作品。我看到了狄更斯,莎士比亚,还有其他什么我在高中毕业后就彻底忘光了的玩意儿——但总之,他们被按照书脊高低严格地排列着,强迫症式的品位显而易见。

那时的我是什么状况来的?啊,是的,我很沮丧。我的马脸死对头拿了人生中第一个新人奖,一直追在我屁股后面跑的青梅竹马的姑娘还答应了他的求爱——就在他爱情事业双丰收的时候,我刚被告知我与一部电影的男主角位置失之交臂,被安到了男三号的位置。这个男三号很重要,导演告诉我,对于电影的女主角来说,他是她心头一道无法愈合的疤痕;而对我来说这屁都不是,因为男三号在两个小时的电影中露脸的时间不超过十分钟。我要做的不过是展露一个细瘦而忧郁的背影,连引人垂泪都是女主角的工作。

在知道这件事的第一时间三笠就决定与让分手,而我自然不可能让这种事发生。我将三笠骂回去了,那是我们两个人从小到大最激烈的一次争吵。在从片场离开的时候,我看到三笠的眼角隐约泛红。但我能怎么办呢?她总想将我当做一个小弟弟罩着,我稍有不顺心,她便放下一切,包括自己的爱情来对我百般体贴。这只让我更清楚地意识到自己的无能,以及我对她难以启齿的依赖。我被她纵容太久,极力想要摆脱她的影响,却在困难时忍不住陷入她溺爱的泥潭。自我厌弃将我的心揉成了一团废纸,纸上写着:一个没长大的小鬼头,一个空有斗志、除了努力以外一无是处、而且还即将失去继续努力的勇气的失败者!

我渴望将自己丢到自己看不见的地方去。所以我将自己丢到了庞大的伦敦;我顺着人群漫无目的地漂流到了无名街,漂流到了这家草绿色的书店里。

我在书架间乱逛了很久,终于抽出一本看起来比较薄的小册子。那是一本十四行诗的节选,黑色硬质封皮上有鎏金的字和花纹。我一向对阅读缺乏耐心,即便是这巴掌大的书本都会让我头脑发胀。但只有今天,我宁愿花上一点冤枉钱也不想空手而归,所以我拿着它去了柜台打算结账。

那是我第一次看见利威尔。他穿着一件深灰色的v领针织毛衣,从侧边能看到优美的颈部曲线,突出的锁骨与后脑处贴着头皮被剃短的青茬。他瘦,身材是沉稳而紧实的,一看便知是训练有素,有几乎可以具象化的力量感。不过他戴着眼镜,皮肤又白皙,骨节分明的手指轻轻点在灰白的书页上,这让他看起来又有几分柔软的书生气了。

“您需要什么帮助吗?”他抬起头,摘下眼镜看着我。

我才发现我已经盯了一个同性好久。我大脑空白——临场反应化解尴尬对我来说绝对是强人所难——于是我结结巴巴地回答:“我想找书。”

“您要找什么。”

他的语气几乎不像问句。我跟他是店主与顾客,我站在他面前,却觉得自己是个犯了错的小学生。“我找...呃,我想,我要找哈利波特。”

我没看过哈利波特,事实上。也不想看。说出这句话后我就恨不得给自己来上一刀。

“这里只卖供收藏的古典文学。如果您想找通俗文学,出门一直往北走,在第一个转角处的那家店有卖。”

“谢谢您。”我刚想落荒而逃,就发现自己手上还捏着个黑色的本子。那一瞬间我觉得自己像个偷书贼,尴尬让我飞快地转回身子掏出钱包:“我...我在这里买了书。对。我来结账。”

他说了个价,对一个唯一的使命大概只有在行李箱里压箱底的小薄本来说太贵,但我猜对于经典文学作品来说是个还算良心的价钱。我掏了一张二十英镑的纸币出来,结结巴巴地对这个看起来很好看的男人说不用找。他眯起眼,像没听到一样将零钱找给我,眼神如军令不容抗拒。然后他麻利地将书打包好,将那个小册子煞有介事地用细绳捆起来放入大小适于手提的厚塑料袋里。就在我以为一切完工了的时候,他又伸出手臂,够到一本柜台旁的铁质书架上的红色封皮的伦敦景点大全放了进去。

“你不像个本地人,我想你需要这个。”他解释。我不懂诗,却忍不住觉得他有诗人的嗓音。

这便是我们的第一次接触。我觉得这很丢人;我的手足无措与笨拙在陌生人面前暴露无遗。但从后续发展来看,这大概能被算上是一次浪漫的初遇。在那家深棕色调,沉寂得像是古董店却有着草绿色外皮的书店里,我遇到了一个很美丽的人。而那时的我不会想到,我会在几个小时之后吐了他一身,在三天后跟他上床,在一周之后爱上他,就像爱上这条没有名字的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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